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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征求《杭州钱塘新区条例(草案)》意见的公告
        2022- 12- 30 10:58:24 来源:法工委 作者:

        杭州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杭州钱塘新区条例(草案)》已经市十四届365直播电视_365网站平台网址_365bet提款要求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上述法规草案及其说明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1月30日前寄送杭州市365直播电视_365网站平台网址_365bet提款要求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也可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通过意见征集系统提交。

        电子邮箱:1839192974@qq.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  杭州市365直播电视_365网站平台网址_365bet提款要求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编:310026

         

                                                                          杭州市365直播电视_365网站平台网址_365bet提款要求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



                                              杭州钱塘新区条例(草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三章  规划建设和土地利用

        第四章  产业促进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  为了保障和促进杭州钱塘新区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杭州钱塘新区(以下简称钱塘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钱塘新区的管理范围,按照省人民政府的有关批复执行。

        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省人民政府的决定,调整钱塘新区的管理范围。

        第三条【战略定位】  钱塘新区坚持全方位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战略,着力打造世界级智能制造产业集群、长三角地区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全省标志性战略性改革开放大平台、杭州湾数字经济与高端制造融合创新发展引领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的示范区。

        第四条【市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责】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钱塘新区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钱塘新区高质量发展协调机制,统筹解决钱塘新区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并定期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钱塘新区的建设和管理情况。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布局、体制创新、对外开放等方面争取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根据钱塘新区建设和管理的实际,提出需要授权或者委托的事项清单,依照法定程序报有权机关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推进钱塘新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支持先行先试】  钱塘新区可以在规定权限内,在经济体制、文化体制、行政体制、社会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快形成体制机制优势。

        本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不适应钱塘新区发展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就其在钱塘新区调整或者暂停适用作出决定或者对有关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六条【新区管委会职责和权限】  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钱塘新区管委会)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钱塘新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但依法应当由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以及应当由钱塘区人民政府管理的事项除外。

        钱塘新区管委会在其管理范围内依法行使相当于县级的经济管理权限和社会行政管理权限,同时依法行使市人民政府授予的经济管理权限和社会行政管理权限。

        第七条【“区政合一”运行机制】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钱塘新区管委会工作机构和市级部门派出机构,分别与钱塘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市级部门在钱塘区的派出机构实行综合设置、合并运行。

        第八条【多“区”融合】  钱塘新区管委会按照权限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萧山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杭州综合保税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片区钱塘区块等钱塘新区内各经济功能区进行管理,并依法行使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的职责,加快多区融合发展。

        钱塘新区内各经济功能区享有的特殊政策和地位依法予以保留。

        第九条【围垦区管理】  根据就近连片、便捷高效、管理延续的原则,由钱塘新区管委会负责其管理范围内不属于钱塘区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等事项。具体内容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钱塘新区管委会和萧山区等相关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并就相关重大事项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章  规划建设和土地利用

        第十条【规划管理】  钱塘新区实行统一规划管理。

        钱塘新区城镇详细规划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钱塘新区管委会组织编制,并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详细规划的修改和调整,由钱塘新区管委会提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和报请批准。

        城镇详细规划的编制、修改和调整,涉及钱塘新区管理范围内不属于钱塘区行政区域的,应当征求萧山区等相关区(县、市)的意见;涉及跨区域重大线性基础设施布局调整的,还应当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第十一条【用地指标保障】  市人民政府应当在重大产业项目用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等方面对钱塘新区予以重点倾斜,优先保障钱塘新区用于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等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市人民政府支持钱塘新区区域建设项目用地直接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二条【土地利用保障】  钱塘新区应当创新土地利用方式,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探索混合产业用地供给,促进产业融合。

        钱塘新区可以依法实施低效工业用地分割转让或者收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第四章  产业促进

        第十三条【产业发展导向】  钱塘新区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确定项目的产业准入标准。进入钱塘新区的产业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导向和要求。

        钱塘新区应当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倡导能源预算化管理,调整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益。

        第十四条【产业扶持】  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市级产业扶持政策和政府产业基金,优先保障钱塘新区传统产业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钱塘新区应当结合战略定位,鼓励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主导产业发展,构建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的产业体系。

        第十五条【产业平台】  钱塘新区应当加强产业功能平台建设,深化产业功能平台运行机制改革,培育平台产业生态,推动产业空间集聚向产业集群转型升级。

        第十六条【支持科技创新】  钱塘新区应当加大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

        钱塘新区应当制定产学研合作专项政策,用于支持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机构,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

        第十七条【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钱塘新区应当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培育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支持研发设计、信用、金融、法律、保险、知识产权、信息咨询、人才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资产评估、审计、会计、国际标准认证等服务组织在钱塘新区建立机构和开展业务。

        第十八条【支持新型研发机构】  钱塘新区鼓励和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并在体制机制创新、基础条件建设、科研设备购置、人才住房配套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十九条【产业社区】  钱塘新区应当组织编制和实施产业社区规划,在产业功能平台、工业园区等设立功能复合、职住平衡、服务完善、宜业宜居的产业社区,加强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保障。

        第二十条【人才政策】  钱塘新区人才发展规划应当与产业规划同步编制,推动产业和人才深度融合发展。

        钱塘新区应当为在区域内创新创业的人才在创业投资、户籍办理、子女入学、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并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钱塘新区应当探索建立股权激励、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创业融资等机制,鼓励国(境)内外各类人才在钱塘新区创新创业。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财政支持】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统筹市级政策,支持钱塘新区高质量发展。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管委会用人机制创新】钱塘新区管委会应当创新选人用人和绩效激励机制,可以依法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薪酬制度。

        钱塘新区管委会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雇员管理制度,根据发展需要,合理核定政府雇员人数,加强人员规范管理。

        第二十三条【信用监管】  钱塘新区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监管体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建立区域内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记录,依法及时公布、公示和共享其信用信息,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并依法建立失信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保障产业健康发展。

        第二十四条【数字技术应用】  钱塘新区应当按照全市数字化改革总体规划和部署的要求,建设先进的信息基础设施,推进数字技术在行政管理、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社区建设等领域的应用。

        第二十五条【综合执法改革】  钱塘新区应当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审批、监管、执法衔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公共服务保障】  钱塘新区应当加强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公共交通、法律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实施细则】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改革发展需要和本条例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市人民政府、钱塘新区管委会应当在本条例的实施细则或者其他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对本条例的“鼓励”“支持”“推进”条款明确具体的鼓励、支持、推进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八条【施行时间】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关于《杭州钱塘新区条例(草案)》的说明

        (2022年12月19日在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一、关于条例制定的必要性

        一是加速实现省、市对钱塘新区战略定位的需要。作为全省首个省级新区,为实现省政府提出的“四大战略定位”和市委、市政府明确的打造“再造一个杭州工业”的战略承接地,需要通过立法对钱塘新区管委会进行赋权赋能,使之享有更多自主发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创新的权限。

        二是理顺钱塘新区管理体制,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的需要。钱塘新区与钱塘区区划面积不一致,人员配备和职能管理无法互相覆盖,钱塘新区行政管理缺乏法律、法规依据,亟需通过《条例(草案)》理顺并明确钱塘新区的管理体制和钱塘新区管委会的法律地位。

        三是引领和保障钱塘新区先行先试改革的需要。作为全省、全市的战略性改革开放大平台,钱塘新区被赋予了加速推动制度创新和深化首创性、集成化、差别化改革探索的重任,承担了许多省、市试点任务,为确保改革于法有据,需要制定《条例(草案)》对相关先行先试内容进行依法授权。

        二、关于条例立法依据和过程

        (一)主要制定依据

        《条例(草案)》制定的主要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参考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杭州钱塘新区的批复》(浙政函〔2019〕39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杭州钱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6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杭州钱塘新区先行先试政策促进升级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40号)《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钱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市委〔2019〕6号)《中共杭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优化杭州钱塘新区管理机构运行机制的通知》(杭编〔2022〕47号)等文件,并借鉴了广州南沙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等外地城市的新区立法和管理经验。

        (二)立法过程

        365直播电视钱塘新区认真做好《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按照“倒排时间,细化任务,自加压力,提前完成”的工作要求,制定立法工作计划表,强化统筹,细化任务,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会、网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立法调研,实地走访座谈部门27家,邀请企业座谈12家,分发调查问卷4000份,收集问题251个。同时多次征求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其他区县市意见,经多轮修改,8月30日提交区常务会集体审议,9月8日正式提交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在收到建议稿后,与相关市级部门和区县市充分沟通,收集意见建议150余条,召开各类座谈会、专家论证会10余次,并就争议焦点问题科学论证、仔细研判,修改草案20余稿,最终形成《条例(草案)》审议稿。

        三、《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条例(草案)》分六章,共二十八条,主要从管理体制、规划建设和土地利用、产业促进、保障措施等方面,对钱塘新区发展的相关问题作了规定。

        (一)在管理体制方面。《条例(草案)》第二章:一是明确钱塘新区管委会职责和权限,二是明确“区政合一”的运行机制,三是明确钱塘新区与其他四个经济功能区的关系,四是明确围垦区的管理体制,为钱塘新区行政管理有法可依提供依据。

        (二)在规划建设和土地利用方面。科学的用地规划和土地要素保障是钱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条例(草案)》第三章对城镇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指标保障、土地利用方式创新及低效工业用地利用率提高等方面进行了专门规定。

        (三)在产业促进方面。为实现省委省政府对钱塘新区提出的“四大战略定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对钱塘新区提出的“再造一个杭州工业”战略承接地的要求,《条例(草案)》第四章对新区的产业发展导向、产业扶持、产业平台建设、产业社区建设、科技创新和人才政策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四)在保障措施方面。实现钱塘新区的战略定位,不仅要在管理体制和产业促进方面进行创新,还要在资源要素配置和社会管理等方面进行保障。《条例(草案)》第五章从财政支持和保障、干部人事机制创新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保障三方面赋予了新内容。

        此外,本条例中明确,对“鼓励”“支持”“推进”条款,要求明确具体的鼓励、支持、推进措施,并向社会公布,从而确保引导性的规定不流于形式,能够有效落到实处。

        以上说明及条例草案,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