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0日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宏水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韩骏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副庭长;
沙丽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蓦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肖芄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一庭庭长;
卢忆纯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曾宪未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叶胜男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刘宏水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韩骏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孙伟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孙辉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闫向荣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郭彤的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肖芄的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叶胜男的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